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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内容摘要2025-06-07 15: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审查结果显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建宗先生、林建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志煌先生尚未取得该证书,但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三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他们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没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林建宗先生、林建章先生、沈志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