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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矿山机械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2019年度项目申请通知2025-06-13 04:27

  为推动我国矿山机械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国内外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作用,促进创新、合作与交流,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根据《矿山机械工程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2019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从即日起开始受理,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

  国内外高等学校的机械工程、矿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等学科以及相关生产科研单位。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工作者(包括在职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和已获硕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在《指南》所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有发表过ESI高被引论文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优先考虑。

  2、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遴选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用申请人自由申请、实验室初审、学术委员会终审的程序进行,最后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组织实施,并报送主管部门。

  3、本实验室优先资助国内外学者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课题,优先延续资助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深入、课题完成较好的课题。如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无合作基础,须在课题申报获批后,联合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开展合作研究。

  4、欢迎国内外学者自带课题利用本实验室设备开展客座研究,实验室将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技术服务。

  5、申请者请在阅读申请通知和《矿山机械工程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1、2019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共15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重点项目拟资助6万元/项,一般项目单项拟资助2万元/项。

  2、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本年度项目执行期为2019.6.1-2021.5.31,重点项目可延长1年。

  重点项目:要求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发表署名本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单位的SCI收录论文4篇,且需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般项目:要求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发表署名本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单位的SCI收录论文2篇。

  用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结题的论文必须明确标注受本实验室资助,并注明资助号。

  4、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档发送至山东省矿山机械工程重点实验室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命名为“201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电子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一级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寄至实验室。纸质申请书邮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山东科技大学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